州电力行业协会职能
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电力行业协会以服务、自律、协调、监督等为主要职能:具体业务范围如下:
(一)调查和研究全州电力行业改革、发展和企业管理的共性问题,向政府部门提出政策和地方法规的意见和建议。
(二)开展全州电力行业市场、发展等方面的调查、分析,参与制定全州电力行业发展规划;为政府、电力企业和社会提供咨询策划。
(三)参与制定、修改全州电力行业经济政策、标准、规程、定额、管理办法,推动全州电力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法律、法规,实施电力行业标准。
(四)组织对全州电力行业各类人才进行调研、技术职称评审认定及智力引进工作,指导州内电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科学配置。
(五)经政府授权,依法对全州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,处理电力市场纠纷,协调行业内会员单位劳资关系,参与处理电力行业的诉讼争议,维护电力市场秩序。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有关听证会。
(六)经政府授权,组织制定并贯彻全州电力行业规定,规范行业行为;组织制定电力市场规则,协调会员关系,维护电力市场公平竞争,依法保护电力生产者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( 七)经政府授权或企业委托,对全州电力行业内的重大投资、技术改造、 技术引进与项目开发的先进性、经济性、可行性进行调研和论证,提出咨询论证意见及其他中介服务,发展公益事业。
(八)经政府授权,对全州电力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的电能质量、工程质量、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。组织开展行检行评工作。
(九)经政府授权,负责全州电力行业有关资质审查、质量认证和许可证发放的组织管理工作。
(十)经政府授权,进行全州电力行业综合信息的统计、分析,定期发布电力生产、建设、经营等方面信息;搜集整理电力行业有关文献、史志、资料。
( 十一 ) 组织电力行业现代化管理的研究,推广先进管理经验。
( 十二 ) 组织跨区域及国际间电力技术协作和技术交流,发展与国内外电力行业社团组织的关系和信息交流。
( 十三 ) 组织开展全州电力行业的继续教育工作;组织有关本行业发展的报告会,研讨会;组织对外学习、考察、交流。
( 十四 ) 开展咨询工作,为全州电力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提供电力技术、现代化管理、法律事务等咨询服务;组织或协同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;对有关技术监督和电力事故的质疑提出专家分析、评价和处理意见。
( 十五 ) 组织全州电力行业科学技术与管理创新的论文、书刊的编辑、出版、发行工作。
( 十六 ) 指导全州电力行业多种经营和医疗卫生、行业劳动安全工作。
( 十七 ) 指导全州电力行业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等相关工作。
( 十八 ) 开展行业协会章程和法律所允许的其他活动。
( 十九 ) 承办政府部门交办、会员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。
附件:
州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同意州电力行业协会参与有关管理工作的批复
恩施州政办函 〔 2006 〕 101 号
州电力行业协会:
你会《关于授权或委托行使全州电力行业管理职能的请示》(州电行协文〔 2006 〕 1 号)收悉。根据国务院、省政府有关加强电力行业管理的要求,结合我州电力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,经研究,同意你会参与下列管理工作:
一、配合执法部门对全州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,调处电力市场纠纷,参与电力行业的诉讼活动,维护电力市场秩序。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有关听证会。
二、组织制定并贯彻全州电力行业规定,规范行业行为,协调会员关系;维护全州电力市场规则,维护电力市场公平竞争,维护电力生产者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三、对全州电力行业内的重大投资、技术改造、技术引进与项目开发的先进性、经济性、可行性进行调研和论证,提出咨询论证意见及其他中介服务,发展公益事业。
四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检行评工作。组织电力行业进行现代管理的研究,组织电力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、推荐工作,交流、推广行业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,提高电力行业整体管理水平,改进行业作风。
五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州电力市场准入的审核工作。
六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州电力行业有关资质审查、质量认证工作 , 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州电力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的电能质量、工程质量、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。
七、进行全州电力行业综合信息的统计、分析,发布电力生产、建设、经营等方面信息;搜集整理电力行业有关文献、史志、资料。
八、参与全州电力资源开发规划的论证工作;负责分析电力运行情况,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电力供给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;参与起草有关电价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参与并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电价建议,协助制定全州电价调整方案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全州电力价格检查;参与管理供电营业区域划分工作。
九、参与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及组织检查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,安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。参与制定全州电力行业相关制度、规定和作业文件等。
特此批复。
二零零六年九月五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