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 为 首 页
加 入 收 藏
联 系 行 协
首页 关于我们 行协简介 行协章程 行协职能 组织机构 申请入会          
◆ 你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 >> 行业管理 >> 正文
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公告(第8号)

为加强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市场管理,规范市场秩序,根据《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国家电监会令第6号)以及我会有关规定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   1200711日起,凡从事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业务的企业,必须取得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,在许可证规定的作业范围内开展有关业务。
 
    2
.从200711日起,各电网、发电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,将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业务交无证企业或者超越许可证许可范围从业的企业承担。

    3.我会将适时对全国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市场进行检查,对无证以及超越许可证许可范围从事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业务的企业,将依法进行查处,并追究相关电网、发电企业的责任。

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七号

关于我们 | 广告刊登 | 合作伙伴 | 友情链接 | 意见反馈 | 帮助HELP
Copyright : 2007 EnShi Electric Power Trade Association 恩施州电力行业协会暨湖北省电力行业协会恩施办事处 版权所有
邮政编码:445000  地址:湖北省恩施自治州航空大道96号
鄂ICP备05028727号
这个模版来自http://BestMoban.Com,更多模版请访问http://BestMoban.Com http://Moban.17Easy.Com http://www.mb8.cn